装配式建筑的产业扶持政策

自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以来,各级政府及建筑业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相继出台装配式建筑产业扶持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内容涵盖产业指导、招标办法、技术指标、验收标准、奖励措施等多个领域,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引导。
1相关政策列举
政策类别发布单位文件号文件名发布时间
技术倡导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37 号)《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落后公告 》2016.11.11
产业实施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 〔2017〕230 号《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建设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17.07.25
产业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苏建科〔 2017 〕43 号《关于在新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版楼梯板的通知 》2017.02.14
产业实施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苏建筑产业办〔 2017 〕1号《关于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17.04.07
产业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2013.01.01
奖励措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财规〔2015 〕11 号《江苏省级节能减排(建筑和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2015.04.28
验收规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1号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2016.09.01
图纸审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科 〔2016 〕565号《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 施工图审查导则(试行)》2016.08.17
产业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2016.09.27
产业实施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 〔2016 〕123 号《苏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08.11
产业实施苏州市住建局苏住建建〔2017〕23号《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2017.07.18
招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规 〔2016 〕1号《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项目招标投活动的暂行意见 》2016.04.01
计算方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科〔 2017 〕39 号《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试行)》2017.02.14
定额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价〔 2017 〕83 号《江苏省装配式 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2017.02.20
设计规范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函 〔2016 〕 247 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版)》2016.11.17
图纸审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函 〔2016 〕287号《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2016.12.15
2相关政策列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

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苏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居住建筑以及商业、医院、学校、办公等公共建筑,其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2018年年底之前应不低于20%,2019年应不低于30%。

《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

自2017年12月1日起,苏州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全面推广应用预制“三板”。